经申请人网上申请、相关高校确认点现场确认、区教育局复核,266名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申请人(附件,主要为区内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)提交的申请材料,除学历待毕业后提交认定平台核验外,其他条件符合认定要求,同意受理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,特此公示。
公示时间:6月10日—6月16日。公示期间,广大社会人士如有异议,可通过电话、传真等方式,向区教育局人事干部科反映,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,以便调查核实,电话:027-84897867(传真),逾期不再受理。
上述公示人员,请在取得毕业证后第一时间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://www.jszg.edu.cn/补录学历信息,学校须集中提交申请人学历信息采集表,经系统核验后才能审批认定和制发证书。具体发证时间由各高校确认点通知。
“一证一表”是申请人已认定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,请妥善保管,并按要求将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放入本人人事档案内。